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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银行宿迁洋河支行因在授信管理、员工行为管理中未尽职被罚45万元

时间:2018-10-29 14:37:41    来源:千龙网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29日公布了宿迁监管分局对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洋河支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宿银监罚决字〔2018〕2号、3号、4号、5号)。

决定书显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洋河支行主要负责人为王绪权,该支行在授信管理、员工行为管理中未履行应尽的管理职责。其中,徐露对该支行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负直接责任,罗绪乾对该支行授信管理、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行为负管理责任,杨锦安(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对该支行授信管理、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行为负领导责任。

宿迁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洋河支行作出罚款人民币45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对徐露作出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对罗绪乾作出取消三年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杨锦安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8万元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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